论文查重时脚注里的英文引用到底会不会被检测,这事儿确实挺让人琢磨不透的,毕竟脚注那地方小小的,又是英文,感觉像是躲在角落里,查重系统说不定就给忽略了。但实际情况可没这么简单,你最好还是别抱有这种侥幸心理。
论文查重系统本质上是个没感情的比对机器,它的工作原理就是把你的文章,不管是正文还是其他部分,拆分成一小块一小块的文字,然后去它那个庞大的数据库里找有没有长得差不多的。它可分不清哪个字重要哪个字不重要,在它眼里,文字就是文字。你把一段英文引用放在脚注里,它虽然可能不会像对待正文那样给予最高的权重,但绝大多数主流的查重系统,比如知网、万方这些,它们的扫描范围是覆盖整个文档的,脚注、尾注、甚至页眉页脚里的内容,很多时候都会被纳入检测范围。
你可以这么想,脚注的作用是什么?不就是用来补充说明或者引用文献的嘛,它本身就是你论文内容的一部分。如果查重系统默认忽略脚注,那岂不是给抄袭者开了一个巨大的后门?所有人都把抄来的内容塞进脚注里,那论文查重还有什么意义呢?所以,从系统设计的逻辑上来说,它没有理由放过脚注。尤其是当你的脚注里是一大段连续的英文原文,而不是一个简单的文献引用格式时,被标红的概率就非常大了。系统会识别出这一长串的英文组合,然后在它的英文文献库里进行比对,一旦发现匹配度很高,就会给你标出来。
如果你的脚注是完全规范的文献引用,比如按照APA或者GB/T 7714的格式,写清楚了作者、年份、文章标题、期刊名这些信息,那么查重系统在一定程度上是能够识别出这是一个引用条目的。这种情况下,它可能会降低这部分内容的重复率权重,或者干脆不计入总重复率。但这个识别过程并不总是百分之百准确,特别是当你的引用格式有一点点小瑕疵,或者你引用的是一些比较冷门的文献时,系统就可能会“犯傻”,把它当成普通文本给检测了。
最稳妥的做法,就是别把脚注当成什么“法外之地”。你在写脚注的时候,尤其是引用英文文献的时候,也要像对待正文引用一样,要么进行规范的转述,用你自己的话把意思概括出来;如果非要直接引用原文,那就一定要加上引号,并且在后面标注好出处。这样做,即使被查重系统扫到了,因为你有明确的引用标识,系统也会做出正确的判断,不会算作你的抄袭。你总不希望最后查重报告出来,发现重复率超标,结果一看,全是脚注里那些没处理好的英文引用闹的,那可就太冤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