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查重前要不要把公式的单位标注删掉这个问题,其实很多同学都纠结过,心里没底,怕这些单位标注被查重系统当成重复内容,拉高了重复率。这事儿吧,不能一概而论,得看你用的查重系统到底是什么脾气,还有你论文里公式的具体情况,但总的来说,大部分情况下你完全没必要费这个劲去删,删了反而可能给自己找麻烦。
对于公式,尤其是那些用公式编辑器插进去的、不是以纯文本形式存在的公式,很多查重系统要么直接跳过不检测,要么识别能力非常有限。你想想,一个复杂的积分公式或者矩阵,系统怎么去跟别人的论文比对?它根本分不清哪个是变量哪个是符号,所以这部分内容通常不会成为重复率的“重灾区”。那单位标注呢?单位标注往往是跟公式连在一起的,比如 F = ma,这里的 F、m、a 后面可能会跟着单位 N、kg、m/s²,这些单位符号在公式里通常也是作为非文本元素或者特殊符号处理的,查重系统一般不会把它们单独拎出来当成一句话去比对。
那为什么还有人担心单位标注会被标红呢?主要是因为一种特殊情况,就是你没有用公式编辑器,而是直接用键盘输入的方式把公式和单位打成了纯文本。比如你写“根据牛顿第二定律,物体的加速度 a 的单位是米每二次方秒(m/s²)”,这句话里的“米每二次方秒(m/s²)”就是纯文本。如果你的论文里有很多这种纯文本描述的单位和公式,而恰好数据库里也有其他文献用了完全一样的表述,那这部分内容确实有可能被查重系统算作重复。但这种情况下,被标红的根源是你整个句子的表述方式,而不是那个单位符号本身。你就算把“(m/s²)”删了,前面那句“物体的加速度 a 的单位是米每二次方秒”可能还是会被标红。所以,纠结于删不删单位,其实是没抓住问题的重点。
更重要的是,公式的单位标注是学术论文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它直接关系到你研究的科学性和严谨性。一个没有单位的物理量是没有意义的,你写一个速度值 v = 10,别人根本不知道你是 10 米每秒还是 10 公里每小时。你为了查重把单位删了,论文的科学性就打了折扣,评审老师一看就觉得你这人不专业,连基本的规范都不懂,那印象分肯定大打折扣。而且,你删了单位,查重率可能没降多少,反而还得在查重完后再一个个把单位加回去,这不是给自己找麻烦吗?万一漏加了几个,那问题就更严重了。
所以,对待公式的单位标注,正确的做法不是删,而是规范地写。你最好使用 Word 自带的公式编辑器或者专业的 MathType 来插入公式,这样公式和单位都会作为一个整体对象存在,查重系统通常不会检测这部分内容。对于公式前后的一些文字解释,如果你担心重复,那就试着用自己的话重新组织一下语言,而不是简单地删除单位这种关键信息。比如,不要总是写“X 的单位是……”,可以换成“X 以……为单位进行计量”或者“计量 X 所采用的标准单位是……”,这样既保留了必要信息,又降低了文字重复的可能性。

